2019年5月,菲律宾最高法院在菲律宾消费者联合会(Alyansa Para Sa Bagong Pilipinas,Inc.)一起集体诉讼案件中裁决,2015年6月30日后签署的全部购电协议(约90份)应当重新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签署。该裁决引起菲律宾境内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它固然警示投资者签署购电协议的合规风险,更从侧面反映菲律宾民众长期依赖传统能源发电,为高电价所苦,不得不集体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的无奈。
为减轻国内对传统能源发电及燃料进口的依赖,菲律宾早在2008年就颁布《再生能源法案(2008)》(Renewable Energy Act of 2008),对风电、太阳能、水电、生物质发电和地热发电等再生能源项目发展进行整体布局。2011年6月菲律宾政府颁布2011-2030年国家再生能源计划,到2030年,菲律宾将实现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约15,304 MW,约为2010年容量5,438MW的3倍,并将努力实现到2030年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35%份额的目标。如今,站在2020年的始点,时间过半,菲律宾再生能源电力计划完成过半了吗?本文将解析菲律宾再生能源项目的机遇和挑战,为中国投资者进入菲律宾再生能源市场提供参考。
菲律宾再生能源项目的机遇
(1)再生能源计划的供电缺口
相比邻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两国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才推出系统的再生能源法案或再生能源计划,菲律宾对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可谓棋先一着,提前布局。根据菲律宾《再生能源法案(2008)》,菲律宾政府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DOE”)和能源监管委员会(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ERC”)负责实施推进再生能源电力计划。具体而言,到2030年,菲律宾计划水电容量将增加160%,风电容量将增至2,345 MW,光伏容量将增至1,528 MW。2016年,在国家再生能源计划的基础上,DOE进一步制定了2017-2040年菲律宾能源计划,到2040年,菲律宾将实现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20,000MW,相比2030年的装机容量目标更是提高了约30%。根据DOE公布的数据,2018年菲律宾已实现再生能源装机容量7,227MW,占2030年计划装机容量的47.2%,尚存在8,077.3MW的缺口。从数据上看,时间过半,似乎计划也完成过半,但由于2011年制定计划时菲律宾再生能源项目本身有5,438MW的余量,从某种程度看,过去10年里再生能源项目增速较慢,未来10年仍需加大投入才能按期完成计划余量。
(2)再生能源鼓励新政频出
为鼓励投资者开发建设再生能源电力项目,除2012年以来推行可观的FIT电价(Feed-in-Tariff)外,近年来菲律宾按照《再生能源法案(2008)》的要求出台再生能源配额标准(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建立再生能源证书交易市场,修改再生能源项目授予和登记程序等等。再生能源配额标准经2018年和2019年的过渡,于2020年正式施行,对配电企业、发电企业等电力市场参与者必须购买一定份额的再生能源电量提出要求,且该购电份额应当每年至少增加1%。2019年12月,菲律宾政府出台规定,建立再生能源证书交易市场平台,所有电力市场参与者均可通过该平台买卖再生能源证书,满足再生能源配额标准的法定要求。
(3)电力市场开放自由
菲律宾电力市场的正式改革始于2001年,国家电力公司(National Power Corporation)垂直垄断的电力市场转变为部分开放的电力市场,正式开放发电领域和配电领域,2002年开始建设电力现货批发市场(Wholesale Electricity Spot Market,“WESM”)并于2006年在吕宋岛首次运营,发电企业和购电方可以在电力竞价池通过竞价的方式购售电力。目前,除输电网络全部由国家垄断之外,发电和配电领域基本已经全面开放。发电企业除了可以与配电企业签署长期供电协议售电,还可以与适格电力消费者 |